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法人和其它组织应当根据档案工作的要求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的规定,“档案人员具有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是从事档案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我院是经上海市档案局获批的档案人员岗位业务(上岗证)培训教育单位,为满足未取得上岗证书的档案业务人员参加培训需求,我院将在2021年5月举办嘉定区第28期档案人员岗位业务(上岗证)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课时设置
档案人员岗位业务(上岗证)培训开设课程如下:《档案管理与实务》68课时、《档案信息化建设》20课时、《档案保护与安全》16课时、《档案法制与标准》16课时,共计120课时。
二、考试形式
《档案管理与实务》课程是闭卷考试,《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保护与安全》、《档案法制与标准》3门课程是开卷考试。
三、发证
经培训考试4门课程全部合格者,由上海市档案培训中心颁发《上海市档案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作为档案专业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只培训其中几门课或考试未通过者不发证,待所有课程培训合格后,再换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对象
1、尚未获得《档案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2、拟参加档案系列职称评聘,尚未获得《档案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3、接受有需求的个人报名参加培训。
五、培训时间、费用及办班地点
1、培训时间:本期培训班初定2021年5月—7月,每周二、四全天,具体安排由我学院根据课程要求确定培训课程表。
2、培训收费标准:《档案管理与实务》1400元;《档案法制与标准》350元、《档案保护与安全》350元、《档案信息化建设》400元。合计2500元(含教材费、考务费、证书费等)。
3、培训地点:上海市新青年进修学院(嘉定区金沙路75号二楼)。
六、特别提示
根据上海市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来上课的,需履行请假手续,每门课请假不得超过1/3课时,未经同意不参加培训的,视为旷课,单门课缺课2/3(含2/3)以上者,将取消考试资格,累计旷课2天以上的,取消其继续参加培训的资格。
七、报名、收费办法
即日起开始报名,拟参加培训者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点击通知末尾的网址链接“下载报名表),于2021年4月30日前发送至 tj126@sina.com 。注册缴费手续由本学院于开学时统一办理,同时交报名表和1寸蓝底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和单位)。
本项工作由上海市新青年进修学院负责,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59523315
地址:嘉定区金沙路75号209室
邮编:201800
http://www.shxqn.com/___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10421/20210421110035_24769.doc(报名表)
上海市新青年进修学院
2021年2月24日